【有限公司報稅】
課稅範圍
利用香港有限公司經營任何業務、服務獲得來自於香港的利潤(售賣資本性資產所獲利潤或蒙受的虧損除外)均需納稅。反之, 取得來自海外的利潤則無須在香港納稅, 即使將款項匯回香港, 亦無須納稅。至於業務是否在香港經營及利潤是否來自於香港, 主要根據經營事實而定。
若股東或董事為公司的日常營運提供服務, 其薪金屬公司營運開支, 可以扣除。同時, 該股東或董事就其個人薪金收入繳納薪俸稅時,可享有免稅額。
報稅表種類
利得稅報稅表-法團(BIR51)
收報稅表及提交時間表
首份利得稅報稅表 | 之後年度(無委任稅務代表) | 之後年度(委任稅務代表)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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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報稅表 | 開公司起約18個月後發出 | 每年4月份第1及2個工作日發出 | 每年4月份第1及2個工作日發出 |
提交報稅表 | 發出3個月內 | 發出1個月內 | 可自動延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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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【報稅專家】建議你, 把公司的財務年結設定為3月31日或12月31日, 有助享受延期安排
利得稅稅率
課稅年度 | 稅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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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/09及其後 | 16.5% |
2018/19及其後 | 不超過HK$2,000,000的應評稅利潤 – 8.25% 應評稅利潤中超過HK$2,000,000的部分 – 16.5% |
注1: 2018/19年度及其後首HK$2,000,000的8.25%優惠稅率只能由名下其中一間控股超過50%的業務享有。
注2: 2018/19年度利得稅稅款的100%可獲寬減, 每宗個案以HK$20,000元為上限。其他年度亦有不同上限的利得稅稅款寬減。
例子
2018/19年度, 有限公司東主李先生賺取業務利潤為HK$2,500,000
HK$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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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HK$2,000,000優惠稅率 – 8.25% | 165,000 |
剩餘HK$500,000稅率 – 16.5% | 82,500 |
扣減: 2018/19年度寬減 | (20,000) |
利得稅稅款 | 227,500 |
提交稅報稅表的文件
- 填妥的報稅表
- 填妥的報稅表補充表格
- 審計報告
- 應評稅利潤(或經調整的虧損)的計算表與有關附表
不按時提交報稅表的後果 / 不正確填報報稅表 / 蓄意意圖逃稅的後果
不按時提交報稅表的後果 / 不正確填報報稅表 | 蓄意意圖逃稅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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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條例 | 第80(2) | 第82(1) |
後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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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次申報的納稅人
倘若你認為自己屬於利得稅類別, 但在該課稅年度的評稅基期結束後 4 個月內(即每年7月31日前)還沒有收到有關報稅, 你必須以書面或傳真方式通知稅務局, 否則將可能同樣被視為蓄意意圖逃稅, 最高可被罰款HK$50,000, 加徵相等於稅款3倍的罰款及監禁3年。
會計師報稅費用
項目 | 收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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填報稅表及委任成為稅務代表 | 免費, 審計費用按每個項目以定 |
填報稅表 - 零申報 (注) | HK$800 |
申請延期報稅 | HK$800 |
提出反對 / 申請修訂評稅通知書 | HK$1,000或以上 |
申請暫緩繳納暫繳稅 (不包括財務預測報告及財務報告) / 分期繳稅 / 退稅 | HK$1,500或以上 |
回覆稅務局查詢及其他服務 | 另議 |
注: 【報稅專家】提醒你, 關於零申報的定義, 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適用。無論如何,【報稅專家】還是建議每間公司根據《香港公司法》每年編製審計報告。
1. 沒有購買任何物業、資產
2. 沒有任何銀行出入記錄(銀行月結單)
3. 沒有經營任何業務,(包括香港本地業務和海外業務)